同案智研(CASENSUS)隐私政策
版本号:V2.4 发布日期:2026-07-16 生效日期:2026-07-16
个人信息处理者:智见法研(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引言与要点提示
智见法研(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我们”或“平台”)通过同案智研 CASENSUS 官网(casensus.com)、微信服务号、微信小程序、企业微信客服(合称“本服务”)为您提供委托类案研究服务。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要点提示:
1. 您提交的案情信息仅用于完成您委托的本次研究,不进入平台可复用的课题研究成果,不会成为向其他用户交付内容的组成部分(详见第四章)。
2. 案情信息可能包含涉诉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及第三方个人信息,我们将征求您的单独同意;请仅提交完成研究所必需的最小范围内容(详见第三章、第九章)。
3. 我们不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对外营销出售;您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4. 您可随时行使查阅、复制、更正、删除、撤回同意等权利(详见第八章)。
第一章 适用范围与定义
1.1 本政策适用于您通过官网、微信服务号、微信小程序、企业微信客服使用本服务的全部场景。本政策是《用户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就个人信息处理事项,以本政策为准。
1.2 个人信息: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敏感个人信息: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人格尊严受侵害或人身、财产安全受危害的个人信息。匿名化: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去标识化处理后的信息仍属于个人信息。
1.3 单独同意机制:对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我们通过专门的勾选确认等方式征求您的单独同意,不与其他事项捆绑。
第二章 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分场景)
我们仅在实现下列场景所必需的范围内收集个人信息。您拒绝提供某场景所必需的信息,可能无法使用相应功能,但不影响使用其他功能。
2.1 账号注册与登录
收集:电子邮箱、登录口令(仅以加密哈希存储,我们无法还原)、邮箱验证码;手机号登录功能上线后,收集手机号码、短信验证码;经您微信授权登录时,收集微信 openid / unionid、昵称与头像。目的:创建管理账号、身份验证、账号安全、跨端(官网/服务号/小程序)身份统一、发送服务通知。手机号码属于较为敏感的信息,我们将在收集时征求您的单独同意。
2.2 职业认证与资格核验
收集:真实姓名;律师另收集执业机构、律师执业证号、首次执业时间;在读学生另收集就读院校、在读学位、学制类型(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编号、预计毕业时间;学者、法务及其他法律从业者另收集供职单位、教研或工作岗位,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为选填项。上传材料:您主动上传的证件照片或证明文件(如律师执业证、学生证、工牌、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在读或注册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可为图片或 PDF 文件)。您亦可自愿填写补充说明。目的:核验法律专业人士身份、发放认证权益、核验青年法律人资格。
特别说明:青年法律人资格以律师首次执业时间、或全日制在读学生的预计毕业时间为核验依据,我们不收集、不校验您的出生日期或年龄。 同一认证凭证仅可绑定一个账号,我们为此对认证信息进行必要的重复性比对。认证材料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我们在您提交前以专门勾选方式征求您的单独同意,未取得该同意的不予受理,并记录您作出同意的时间与所依据的政策版本以备查证。
2.3 委托研究(核心业务场景)
收集:您提交的研究需求、研究主题/案情信息、检索要求及相关材料,以及您为接收沟通与交付而填写的联系人称呼与联系方式(手机号、微信号或电子邮箱)。目的:受理评估、报价、由研究团队完成检索筛查分析并经人工复核后向您交付成果、处理质量异议与售后。
敏感信息提示(请重点阅读):您提交的案情可能涉及诉讼信息、第三方个人信息或未公开的案件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或受保密保护的信息,我们将征求您的单独同意。请仅提交完成研究所必需的最小范围内容;建议您在提交前自行隐去当事人姓名、证件号码等身份标识(此举不影响研究质量)。对确需提交的第三方信息,您应确保已取得合法授权或具有其他合法依据。
2.4 订单与支付
收集:订单信息(委托内容、金额、状态)、微信支付交易标识与流水号、发票抬头及税号(如您申请开票)。目的:订立履行合同、收付结算、开具发票、处理退款、依法记账存档。您的银行卡号、支付密码等支付鉴权信息由微信支付(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收集处理,我们不收集、不存储。
2.5 活动与同行转介
收集:邀请码、邀请与被邀请关系、研究金账户流水、活动参与记录。目的:发放与结算活动权益、按《试运营活动规则》运行转介机制、防范作弊。您向他人分享邀请码前,请确保对方知悉并同意。
2.6 安全保障与自动采集
收集:设备型号、操作系统、浏览器信息、设备标识、IP 地址、访问与操作日志。目的:维持登录态、保障网络与账号安全、排查故障、防范批量注册、虚假认证与自我邀请等作弊行为(包括进行设备与账号关联性比对)、必要的统计分析。依据《网络安全法》,网络日志留存不少于六个月。
2.7 客服与沟通
收集:您通过服务号、企业微信、邮箱等渠道与我们沟通的记录及相关订单信息。目的:核验身份、处理咨询投诉、改进服务、处理争议。
2.8 运营分析(需您同意)
收集:匿名访客标识、页面访问与停留时长、点击行为、来源渠道(如搜索引擎、社交平台、邀请码)、设备类型,以及由 IP 解析的省市级地区(IP 地址仅以去除主机标识的网段形式在内部存储)。目的:统计访问与转化情况、改进产品与运营决策。此类处理经您同意后进行:我们在您首次访问时通过页面底部提示征求同意,您可选择「仅必要」拒绝分析类处理,不影响正常使用本服务;您注册后,匿名标识可能与您的账号关联以衡量转化效果。在微信小程序端,您接受《用户服务协议》与本政策即视为同意此类处理,并可随时在小程序「我的 · 行为分析」中关闭,关闭后我们即停止采集;关闭不影响正常使用本服务。
2.9 营销与通知推送(需您单独同意)
在您单独同意的前提下,我们会向您绑定的邮箱发送与服务相关的通知,包括报告时效更新提示、产品与优惠信息。此项同意默认关闭、完全自愿,您可随时在【个人中心 · 账号与安全 · 接收通知】关闭,或通过邮件内退订方式拒收;关闭后不影响您正常使用委托研究等基础功能,我们亦不会因此降低服务质量。
2.10 匿名访问统计(不属于个人信息处理)
为了解各页面的整体访问情况以改进网站,我们会以**不产生任何标识符**的方式统计访问:仅累计「某日某页面被访问多少次、访客在该页停留多久、页面被向下浏览到大致什么位置、来源大类(搜索引擎/社交平台/直接访问等)与设备大类(手机/平板/电脑)」等计数。该过程不设置 Cookie、不生成访客编号、不记录任何单次访问的明细;为在同一日内区分不同访客,我们使用当日随机密钥对访问来源信息作单向计算后仅用于计数,该密钥每日更换且从不存储,次日起即无法重新计算或反查。因此该等统计信息经匿名化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依《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不属于个人信息,故不以您的同意为前提;您选择「仅必要」不影响本项统计,但我们也不会因此获得任何可指向您个人的信息。如需了解按访客个人维度的分析,见第 2.8 条(须经您同意)。
第三章 我们如何使用个人信息
3.1 用于第二章所述目的及下列用途:向您发送与交易、交付、权益、安全有关的服务通知(通过服务号模板消息、短信等);依法履行税务、会计等法定义务;在发生争议时作为处理依据。
3.2 用途限制承诺:我们不将您的个人信息出售或用于第三方营销;我们不使用您的案情信息训练任何模型,或将其用于形成向他人提供的任何成果(详见第四章)。服务改进仅使用不含案情内容的运营与统计数据。
3.3 超出本政策所述目的处理个人信息的,我们将另行告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第四章 委托案情信息的特别约定(本政策核心条款,请重点阅读)
4.1 专用性:您提交的案情信息与相关材料,仅用于完成您委托的本次研究。
4.2 接触限定:仅参与您该次委托的研究、复核人员及必要运营人员可接触案情信息,前述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
4.3 复用隔离:案情信息以及交付成果中基于您具体案情形成的比对分析、诉讼指引、证据指引等专属内容,不进入平台可复用的课题研究成果,不会成为向其他用户交付内容的组成部分。 平台基于公开裁判文书自行立题形成的课题研究成果(类案规则分析、数据统计、研究框架等)不包含您的案情信息;平台仅在汇总、去标识化层面统计委托需求的主题分布以确定研究选题,该过程不使用具体案情内容、不产生可识别您或任何第三方的信息。
4.4 展示限制:未经您书面同意并经匿名化处理,我们不将您的委托事实、案情信息或成果专属内容用于样张展示、案例宣传或其他对外用途。
4.5 留存与删除:案情信息在成果交付完成并经过质量异议期后,继续保留 90 日以备售后与争议处理,期满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可在下单时选择将案情信息延长保留至交付完成后一年,以便后续追加或衔接研究;延长保留可随时撤回。您亦可随时申请提前删除(法律法规要求留存的除外)。
4.6 第三方信息:您提交涉及第三方的信息时,应确保已获合法授权(见《用户服务协议》相关条款);我们依约仅在本次研究范围内处理该等信息。
第五章 对外提供与委托处理
5.1 委托处理(受托方):为实现服务功能,我们委托下列类型的服务商处理必要信息,并以协议约束其处理目的、方式与安全义务:微信支付(支付结算)、云服务与服务器提供商(数据存储)、电子邮件服务商(腾讯企业邮箱:验证码与服务通知邮件的发送)、短信服务商(验证码与通知,相应功能上线后适用)、电子签名服务商(合同签署,相应功能上线后适用)、腾讯(微信服务号、小程序、企业微信基础服务)。具体受托方名单可向我们索取。
5.2 共享:除本政策载明及法律法规规定外,我们不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等情形需转移个人信息的,我们将告知您接收方信息,并要求其继续受本政策约束。
5.3 依法披露:基于法律法规、诉讼争议解决需要或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我们可能在必要范围内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并在法律允许时告知您。
第六章 跨境传输
6.1 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在境内收集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于境内。如未来确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我们将依法向您告知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评估、标准合同等程序后方才进行。
第七章 存储与安全
7.1 保存期限:账号信息在账号存续期间保存;交易、发票与会计资料按法律法规规定期限保存;案情信息按第4.5条处理;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超出期限的,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7.2 安全措施:传输与存储加密、访问权限分级与最小授权、操作审计日志、交付物水印与编号溯源、内部保密制度与人员培训。
7.3 安全事件: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我们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按规定告知您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告知内容包括事件情况、可能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及您可采取的减损建议。
第八章 您的权利
8.1 您有权查阅、复制您的个人信息;发现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有权更正、补充;符合法定情形的,有权请求删除;有权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已进行的处理);有权要求我们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作出解释说明。
8.2 注销账号:您可通过客服申请注销。注销后我们将删除或匿名化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要求留存的除外);未使用的研究金同时作废;您已获得的成果使用许可按《用户服务协议》处理。
8.3 行使方式与时限:通过微信服务号客服或第十二章联系方式提出,我们在核验身份后 15 个工作日内响应。
8.4 自然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为了自身合法、正当利益,可依法对死者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本章权利,但死者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九章 敏感个人信息专门说明
9.1 我们处理的敏感个人信息类型:案情中可能包含的涉诉信息与第三方信息(第2.3条)、职业认证材料(第2.2条)、手机号码(第2.1条)。
9.2 处理的必要性与影响:前述信息为完成身份核验与委托研究所必需;拒绝提供将无法使用对应功能。我们采取第四章、第七章所述的专门保护措施。
9.3 单独同意:我们通过专门勾选等方式就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征求您的单独同意;该同意不与其他事项捆绑,您可随时撤回。
第十章 未成年人保护
10.1 本服务面向法律专业人士及成年用户,不面向未成年人。若发现在未获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我们将尽快删除。
第十一章 Cookie 与同类技术
11.1 官网使用必要的 Cookie 及同类技术以维持登录状态、保障安全与实现基本功能;我们不使用 Cookie 进行第三方广告追踪。除前述必要 Cookie 外,运营分析类 Cookie(见第 2.8 条)仅在您同意后使用,您可随时通过页面底部提示或浏览器设置予以拒绝、清除。您可通过浏览器设置管理 Cookie,但可能影响部分功能。第 2.10 条的匿名访问统计**不使用 Cookie 或任何本地存储**,拒绝分析类 Cookie 不会将其关闭,但它同样不会产生指向您个人的信息。
第十二章 政策更新与联系我们
12.1 我们可能适时更新本政策,并通过平台公告、服务号等方式通知;涉及敏感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方式的重大变更,将重新征求您的同意。更新不影响您在更新前的权利。本次 V2.4 更新扩充了职业认证的收集字段与上传材料类型(第2.2条),属于前述处理方式的变更:自本版本生效之日起提交或更新职业认证的,须重新作出单独同意方可提交;您此前已提交的认证材料,我们不因本次更新扩大其使用范围。
12.2 联系邮箱:support@casensus.cn;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及通信地址将于本页更新公布。我们在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您的投诉与请求;您也有权向网信、市场监管等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