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服务协议

同案智研(CASENSUS)用户服务协议

版本号:V2.3 发布日期:2026-07-16 生效日期:2026-07-16

服务提供方:智见法研(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重要声明(请在使用前完整阅读,本声明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声明中加粗内容与您有重大利害关系,请重点阅读、充分理解后再决定是否使用本服务。

1. 本平台(同案智研 / CASENSUS)提供的是受特定委托人委托、制作深度类案研究报告的研究支持服务(下称“委托研究服务”)。全部交付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案例清单及相关分析材料)均为研究性、参考性资料,属于向委托人一对一交付的保密咨询成果,不属于面向不特定公众发行的出版物。

2. 本平台及其成果不构成法律意见,不替代执业律师的专业判断,亦不对任何司法、仲裁或行政程序的裁判、裁决结果作出任何形式的预测、保证或承诺。 平台不会、也不应被理解为对您案件的胜负、赔偿数额、量刑幅度或任何具体结果作出担保。

3. 本平台不是律师事务所,不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项下的法律服务与律师执业活动,不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不出具法律意见书、不提供具体个案的法律咨询或代书等律师业务。 平台研究团队、复核人员系以研究人员身份提供研究支持,不与您建立委托代理或律师—当事人关系。

4. 关于诉讼指引与证据指引类内容:该等内容仅基于公开裁判文书中当事人提出且为法院采信的证据与裁判说理,进行梳理与筹备指引,不量化胜诉率、不对证据效力作终局判断、不对结果作任何承诺。 其结论是否适用于您的具体情形,须由您或您委托的执业律师独立判断。

5. 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成果仅供您参考,是否采纳、如何运用,由您自行决策并独立承担相应后果与责任。 涉及具体法律事务的,您应当咨询具有相应资质的执业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

6. 如您对本服务的定性、范围或上述声明存有疑问,请在使用前通过本协议第十五章的联系方式与平台沟通;一旦您注册账户或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声明及本协议全部内容。

第一章 总则与协议的接受

第1条 协议的范围与构成

1.1 本《用户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是您(下称“用户”或“您”)与智见法研(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平台”或“我们”)之间,就您注册、访问及使用同案智研(CASENSUS,含网站 casensus.com、微信服务号、微信小程序及相关页面、功能)并接受委托研究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1.2 《隐私政策》《试运营活动规则》《委托制作服务费标准》及平台不时公示的其他专项规则(合称“平台规则”),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就专门事项,专项规则为专门约定。

第2条 协议的接受

2.1 您点击同意、注册账户、提交研究需求、支付费用或以其他方式实际使用本服务的,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及平台规则的全部内容。

2.2 平台已以加粗等显著方式提示与您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包括免除或限制平台责任、退款规则、争议管辖等条款);您应重点阅读,如有疑问可在接受前要求平台予以说明。

第3条 主体资格

3.1 您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服务面向法律专业人士及有法律研究需求的成年用户,不面向未成年人提供。

3.2 您以机构名义使用本服务的,您声明并保证已获得该机构的合法授权。

第4条 定义

4.1 委托研究服务:指用户就特定研究需求向平台发出委托,由平台受托完成类案研究并向用户一对一交付研究成果的服务。

4.2 三面向:指平台服务的三个研究面向,即智见·面向案由研究、智研·面向事件研究、智囊·面向实案研究。

4.3 标准委托:指平台按其成熟的标准研究框架与范式受托完成研究并交付的委托方式;框架固定、流程标准,交付相对更快、费用相对更低。(本方式在 2026-07-30 之前的版本中称「精选委托」,仅称谓变更,权利义务未作调整。)

4.4 定制委托:指在标准研究框架之上,针对用户提出的特定研究问题,对研究范围、方法或框架进行延展或调整的委托方式;研究相对更深入、周期相对更长、费用相对更高。

4.5 我的研究:指平台为用户设立的、用于接收和管理其委托成果的个人账户空间。

4.6 礼券:指平台发放的、仅可用于抵扣平台委托服务费的电子权益凭证,按抵扣方式分为面额券与折扣券两类,其发放与使用以《试运营活动规则》等平台规则为准。

4.7 面额券(亦称「研究金」):指按票面固定金额抵扣委托服务费的礼券。

4.8 折扣券:指按票面比率就应付金额计算抵扣额的礼券。

第二章 服务性质与内容

第5条 服务性质

5.1 本服务系委托研究服务:您提交研究需求及检索要求,经平台受理评估、双方确认委托内容与费用后,由平台研究团队完成检索、筛查与分析,并经专业研究人员人工复核后向您交付成果。前述复核系出于研究质量控制目的进行,不改变本服务的研究支持属性,亦不构成对您的法律意见或执业律师服务。

5.2 平台交付的成果系向委托人一对一交付的保密研究成果,不属于面向不特定公众发行的出版物;平台不提供面向公众的数据库检索服务、报告在线浏览服务或出版物销售服务。 平台页面展示的样张仅为体例演示,不构成服务成果本身的公开提供。

5.3 平台不保证检索结果穷尽所有相关案例,亦不保证所引案例与您的具体情形完全契合;成果的性质与使用限制详见本协议“重要声明”及第七章、第八章。

第6条 服务体系

6.1 智见·面向案由研究:以单个具体案由为中心,交付案由—裁判规则研究报告。

6.2 智研·面向事件研究:针对一个事件下多案由、多请求权竞合的复杂情形,交付事件—裁判规则与诉讼择路研究报告。

6.3 智囊·面向实案研究:以具体案情与核心法院为依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的检索顺位展开,交付可随案归档的实案类案检索报告,含诉讼指引与证据指引内容。

6.4 平台按您是否提出标准研究框架之外的特定研究要求,确定以标准委托或定制委托方式受理。 各面向及委托方式的具体范围、体例、交付标准,以平台页面说明及订单确认内容为准。

第7条 委托流程

7.1 需求提交:您通过官网或微信服务号提交研究需求(研究面向、主题/案情、检索要求等)。

7.2 受理评估:平台对需求进行评估,确认可行性,并结合您是否提出标准研究框架之外的定制需求,确定委托方式(标准或定制)与交付时限。对违反法律法规、超出平台能力范围或与平台服务定位不符的需求,平台有权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不收取任何费用。 受理评估阶段不收费。

7.3 报价:平台通过微信服务号或其他约定方式向您发出报价(含委托方式、费用、交付时限)。除另有载明外,报价自发出之日起 7 日内有效。

7.4 订单成立:您对报价予以确认并支付成功时,订单成立、委托合同生效。

7.5 您的配合义务:您应按约定及时提供或补充研究所需信息、材料。因您未及时提供、补充或所提供信息不准确导致交付顺延的,不视为平台违约,但平台应及时告知顺延情况。

第三章 账户注册、职业认证与安全

第8条 账户注册

8.1 使用本服务前,您需注册账户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的注册信息,并在信息变更时及时更新。

8.2 您不得以虚假信息注册,不得冒用他人名义或盗用他人信息注册;因您提供信息不实、不及时更新所引发的不利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第9条 职业认证

9.1 平台设职业认证机制。您可提交律师执业证、学信网学籍信息、法务在职证明等材料申请认证;认证材料的处理依《隐私政策》执行。

9.2 同一认证凭证仅可绑定一个账户。以伪造、变造、冒用凭证等方式认证的,平台有权取消认证、回收相关权益并依第九章处理。

第10条 账户安全

10.1 账户及密码由您自行保管,您应对账户项下的一切行为负责。除平台存在重大过错外,凡通过您账户作出的操作(含支付、提交需求、接收交付等),均视为您本人行为。

10.2 如发现账户被未经授权使用,您应立即通知平台;平台将在合理时间内采取措施,但对通知前已发生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0.3 账户仅供您本人或经授权的本机构使用,未经平台书面同意,不得出借、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第四章 费用、支付与礼券

第11条 委托服务费

11.1 本服务费用为委托制作服务费,计价单位为每次委托;费用标准以平台公示的《委托制作服务费标准》及订单报价为准。最终费用以受理评估后经您确认的报价为准。

11.2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已支付款项不因平台此后的价格调整而追溯变动。

第12条 支付与发票

12.1 平台支持微信支付等在线支付方式,以平台实际开通的为准;机构委托可依约定采用对公转账。

12.2 平台就已收取的委托服务费依法开具发票,开票类目为咨询服务费或技术服务费等相应类目。

第13条 礼券

13.1 礼券的发放条件、使用规则、有效期、回收与作废,以《试运营活动规则》等平台规则为准。礼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让、不可兑换现金,亦不可用于抵扣委托服务费以外的款项。

13.2 礼券分为面额券与折扣券两类:面额券按票面金额抵扣,整张核销,抵扣额超出本单可抵扣部分的,超出部分不予找零、不退回、不结转;折扣券按票面比率就本单应付金额计算抵扣额。

13.3 每次委托最多使用面额券一张与折扣券一张,可与身份类优惠(如青年法律人折扣)叠加;使用礼券后的实付金额不低于平台规则规定的最低实付金额,且不为零。

13.4 订单发生全额退款的,所用礼券按平台规则退回原账户;退回的折扣券为同规格新券。因您已完成的行为(如提交有效反馈问卷)而发放的礼券,平台不予追回。

第五章 交付与验收

第14条 交付

14.1 平台将委托成果交付至您的“我的研究”账户,并可经企业微信等约定方式同步送达。成果送达“我的研究”账户之时即为交付完成,以平台系统记录为准;平台将于交付完成时通知您。

14.2 标准委托按订单载明的时限交付;定制委托按双方确认的期限交付。因案情复杂、您补充材料不及时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交付顺延的,适用第7.5条及第29条。

14.3 交付物的形式(通常为 Word 研究报告及 Excel 案例清单)、体例、案例数量等以订单确认内容为准。交付物上的水印、编号及权利声明系成果的组成部分,您不得删除、遮盖或篡改。

14.4 研究范围与样本上限:委托以「研究单元」为计量单位(民商事为一个四级案由,刑事为一个罪名,行政为一个行为种类)。每个研究单元逐案深度分析的案件数以 200 件为限;该研究单元下超出 200 件的案件仍全部纳入编码基数、参与统计分析与裁判规则分布,但不作为案件深度分析的样本参与评析。如您需要就更大范围的案件展开逐案分析,可提出特定研究要求,由平台评估后另行报价。

14.5 若选定的单个研究单元内案件数量不足 200 件,您可另选其他研究单元一并研究,具体范围与费用以受理评估后的报价确认为准。

第15条 验收与质量异议期

15.1 您应于交付完成后 7 日内对成果进行查验;对成果质量有异议的,应在该期限内通过平台指定渠道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验收通过,但不影响您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六章 委托的取消与退款

本章为与您有重大利害关系的退款条款,请重点阅读。

第16条 定制委托的取消

16.1 定制委托订单支付后、进入制作前,您可取消委托,平台全额退还该订单实付款项。

16.2 进入制作后、交付完成前,您取消委托的,平台退还该订单实付金额的 50%,其余部分作为对平台已投入研究工作的补偿。

16.3 交付完成后,不适用任意取消;您可依第18条、第19条主张质量救济。

16.4 “进入制作”以订单状态变更为“报告制作中”之时为准,以平台系统状态变更记录为认定依据;平台将于状态变更时通过微信服务号通知您。

第17条 标准委托的特别约定

17.1 标准委托自支付成功即进入遴选、复核与交付流程,服务即时开始履行。据此,除第18条、第19条约定的质量救济外,标准委托不适用任意取消与无理由退款;您于下单时对此确认知悉并同意。

17.2 因平台原因未能在订单载明时限内交付标准委托成果的,您可选择继续等待,或取消订单并获全额退款。

第18条 质量问题的认定

18.1 交付成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协议所称质量问题:

(一)援引的裁判文书不存在、案号错误,或摘录内容与裁判文书原文明显不符;

(二)交付成果与订单确认的研究面向、主题或范围明显不符;

(三)量化统计存在明显计算错误,且足以影响报告主要结论;

(四)缺少订单确认应包含的交付组件(如约定的案例清单、指引模块等)。

18.2 下列情形不属于质量问题:

(一)研究结论、观点倾向不符合您的预期,或不利于您的立场;

(二)因您提供的案情、材料或检索要求不完整、不准确导致的偏差;

(三)法律问题本身存在的裁判观点分歧、学术争议,以及样本内裁判观点的分布状况;

(四)检索基准日之后新公布的裁判文书未纳入研究范围;

(五)成果之外事项的期待未获满足。

第19条 质量救济与退款

19.1 经平台核实存在第18.1条质量问题的,救济按下列顺序进行:平台应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修正或补充交付;修正或补充交付后仍不符合约定的,平台按问题的性质与影响程度予以部分退款或全额退款。

19.2 全额退款的,您对该成果的使用许可同时终止;您应删除该成果的全部副本,不得继续以任何方式使用。

19.3 退款款项原路退回至原支付账户,到账时间受支付机构处理周期影响;所用礼券按第13.4条处理。

19.4 因产能、合规要求或其他平台原因致平台无法完成已成立的委托的,平台应及时通知您并全额退款。

第七章 知识产权与成果使用

第20条 交付成果的权利归属

20.1 平台向您交付的研究报告、案例清单及其他成果(您原始提交的案情、材料本身除外)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平台所有。

第21条 您的使用许可

21.1 在您依约付清费用后,平台授予您一项非独占、不可转让、不可转授权的许可,许可范围包括:

(一)在您自身或您所在机构承办案件及内部业务范围内使用;

(二)向受理相关案件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提交;

(三)向您的委托人或相关当事人出示。

21.2 前款许可在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持续有效;发生第19.2条全额退款或您严重违反本协议情形的,许可终止。

第22条 使用限制

22.1 未经平台事先书面许可,您不得将交付成果全部或实质部分公开发表、出版、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转售、出租、批量分发、上传至公共平台或数据库,不得将其用于训练人工智能模型或开发与本服务构成竞争的产品或服务,亦不得删除、遮盖或篡改其中的水印、编号、来源标识与权利声明。

第23条 平台商标与标识

23.1 “同案智研”“CASENSUS”及平台标识、名称、页面设计等均为平台享有权利的商标、商业标识或作品;未经平台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制、模仿或以可能造成混淆的方式使用。

第24条 您提交内容的权利与授权

24.1 您应对所提交的案情、材料、检索要求等内容(下称“用户内容”)享有合法权利或已获得充分授权。

24.2 为提供本服务之必要,您授予平台在服务期间处理、存储、分析用户内容的权利;该等处理仅用于完成本次委托研究,并依《隐私政策》及第八章执行。

24.3 课题转化与研究复用:平台可就委托需求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如案由、争议焦点、事件类型)自行立题,开展或沿用相应研究;由此形成的、不含用户内容的课题研究成果(包括基于公开裁判文书的类案规则分析、数据统计、研究框架与体例)之知识产权归平台所有,平台可将其用于标准委托、样张演示等服务与场景。 平台亦可在汇总、去标识化层面统计委托需求的主题分布,用于确定自有研究选题;该过程不使用具体案情内容。

24.4 用户内容,以及交付成果中基于您具体案情形成的比对分析、诉讼指引、证据指引等专属内容,仅向您交付,不进入第24.3条所述可复用课题成果,不会成为向其他用户交付内容的组成部分;经您书面同意并经匿名化处理的除外。

第八章 保密

第25条 平台的保密义务

25.1 平台对您提交的案情、材料、检索要求及委托事实承担保密义务:仅将其用于完成本次委托研究;接触该等信息的研究、复核及必要运营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您书面同意,平台不将您的委托事实、案情信息及成果中的专属内容用于展示、宣传或向其他用户提供。 平台公开展示的样张来自平台自研课题成果,或经匿名化处理并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成果;平台对自有课题研究成果的复用不涉及您的案情信息,详见第24.3条、第24.4条。

25.2 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依法要求披露的,平台可在必要范围内披露,并在法律允许时告知您。

第26条 您的保密义务

26.1 交付成果系一对一交付的保密咨询成果;您应在第21条许可范围内使用,不得向许可范围之外的不特定公众传播或提供。

第27条 保密期限

27.1 本章义务不因订单履行完毕、账户注销或本协议终止而失效。

第九章 用户行为规范

第28条 提交第三方信息的合法性

28.1 您提交涉及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关联方、自然人)的案情或信息时,须确保已获得合法授权或具有其他合法依据,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

28.2 因您提交内容缺乏合法授权或来源不合法而引发的争议、索赔或行政责任,由您自行承担;给平台造成损失的,您应予赔偿。

第29条 禁止性行为

您承诺不实施下列行为:

(一)上传、提交、传播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二)抓取、爬取、批量下载平台内容(含样张),反向工程、破解平台数据、门控或代码,或以技术手段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平台的正常运行与安全;

(三)利用本服务或交付成果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或用于误导第三方、虚假宣传等不当用途;

(四)滥用接口、批量注册、虚假认证、自我邀请、刷取权益或规避平台风控;

(五)其他平台基于法律法规或运营管理合理禁止的行为。

第30条 违规处理

30.1 您违反本章规定的,平台有权视情节采取警示、限制功能、取消权益、删除内容、中止或终止服务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无须退还相应费用;构成违法或侵权的,平台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及向有权机关报告的权利。

第十章 个人信息保护

第31条 个人信息处理

31.1 平台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共享与保护,以《隐私政策》为准;《隐私政策》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请您一并阅读。 本协议与《隐私政策》就个人信息处理事项不一致的,以《隐私政策》为准。

31.2 您提交的用户内容可能包含第三方个人信息;就该等信息,您应履行第28条项下义务,并配合平台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第十一章 免责与责任限制

本章为免除或限制平台责任的条款,与您有重大利害关系,请重点阅读。

第32条 服务性质相关免责

32.1 鉴于本服务为研究支持服务,平台不对交付成果与您具体情形的契合度、能否实现您的特定目的作出保证;您基于交付成果所作的任何决策及其后果,由您自行判断并承担。

32.2 平台不对任何裁判、裁决或行政结果承担责任,亦不就交付成果被任何机关、对方当事人采纳与否承担责任。

第33条 第三方与不可抗力

33.1 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服务(含支付、网络、云服务等)故障、公开数据源变动、政策法规变动等平台不能合理控制的原因,导致服务中断、延迟或交付受影响的,平台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不承担责任,但应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影响并及时告知。

第34条 责任限制

34.1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平台就本服务对您承担的赔偿责任总额,以您就引发责任的相应订单实际支付的费用为限。

34.2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平台不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商誉损失、数据损失等承担责任。

34.3 本章不排除或限制依法不得排除或限制的责任(包括因平台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人身损害等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二章 服务的变更、中止与终止

第35条 变更与中止

35.1 平台可基于运营、技术维护、合规要求等正当事由,变更或暂时中止全部或部分服务,并尽合理努力提前通知;已成立订单受影响的,按第19.4条处理。

第36条 终止

36.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平台有权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一)您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平台规则;(二)您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或损害平台、第三方合法权益;(三)依法律法规或主管机关要求应予终止。

36.2 您可随时停止使用本服务并申请注销账户;注销不影响注销前已发生的权利义务。账户注销的,未使用的礼券同时作废;您已获得的成果使用许可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继续有效。

36.3 服务终止后,本协议中关于知识产权、保密、责任限制、争议解决等依其性质应继续有效的条款仍具约束力。

第十三章 协议的修改与通知

第37条 协议修改

37.1 平台可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及运营需要修订本协议及平台规则,并通过平台公告、微信服务号、站内提示等合理方式公布。修订不影响您在修订生效前已依约获得的权益。

37.2 修订内容自公布之日或公告指定之日起生效。若您不同意修订内容,应停止使用本服务;您在修订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第38条 通知与送达

38.1 平台通过微信服务号消息、站内通知、您预留的手机号、电子邮箱或平台公示等方式发出的通知,自发送或公示之时视为送达。您应确保预留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并及时更新。

第十四章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章为与您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争议管辖条款,请重点阅读。

第39条 法律适用

39.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第40条 争议解决

40.1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智见法研(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0.2 本条不影响您依法律法规享有的依法主张权利的途径。

第十五章 附则

第41条 可分割性、完整协议与联系方式

41.1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双方应以合法、最接近原意的条款替代。

41.2 本协议及平台规则构成双方就本服务的完整约定。各章节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影响条款解释。

41.3 联系方式:微信服务号客服;电子邮箱:support@casensus.cn;通信地址将于本页更新公布。